上海2018年5月3日电 /美通社/ -- 5月3日乐高集团法务副总裁Peter Thorslund Kjær就“商标保护”发布了署名文章。文中提及,如今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重视商标保护,这体现在其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行为中,同时政府、行业、媒体也分别从立法执法、行业规范、舆论监督等方面展开了对商标保护的行动。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已不再仅仅是企业单方面为了维护商业利益的举措,而是在现今的时代背景下,通过鼓励创新、保护原创,促使行业和市场朝着健康、良性、可持续方向发展的驱动力。
以下为署名文章全文:
作为一名乐高集团员工,我经常能直观地感受到大家对乐高®品牌的喜爱。“你在乐高集团工作,那真是太酷了!”这是我介绍自己时常常收到的反馈。近日我也得知,乐高集团连续八年名列Reputation Institute年度RepTrak®100调研前十,在企业声誉方面成为全球第二大最受推崇的公司。作为始终致力于保护乐高商标的法务团队一员,我内心的激动和骄傲不言而喻。
乐高集团创始人Ole Kirk Kristiansen于1932年创办了乐高集团,其后的1958 年见证了我们如今熟知的的乐高积木的诞生,全新的耦合系统原理在丹麦获得专利,开创了乐高积木无限次拼搭的可能性。从那时起的60余年,LEGO®标识所承载的承诺一直未变、初心未改,以其始终如一的品质、源源不断的创造力和无穷的乐趣吸引着每一代人,鼓舞着几代建造者、创造者和梦想家。自9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带有LEGO标识的乐高产品已陪伴了无数孩子的成长,乐高品牌也已经成为中国家长和孩子们熟悉并热爱的品牌。与此同时,这对我们进一步保护乐高商标、遏制侵犯乐高商标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今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重视商标保护,这体现在其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行为中,同时政府、行业、媒体也分别从立法执法、行业规范、舆论监督等方面展开了对商标保护的行动。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已不再仅仅是企业单方面为了维护商业利益的举措,而是在现今的时代背景下,通过鼓励创新、保护原创,促使行业和市场朝着健康、良性、可持续方向发展的驱动力。
就拿乐高商标来说,目前大家熟悉的LEGO标识和乐高中文商标都是乐高集团的注册商标,受到中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在全球范围内,乐高集团始终以切实的行动积极保护乐高商标,每年都会将一定数量的商标案件诉诸法院。针对商标和产品仿冒行为的保护是一个困难、漫长、并且代价高昂的过程,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从未放弃,因为自1932年乐高集团成立以来,我们一直坚持质量和安全高于一切,将让儿童享受安全、高品质的乐高玩乐体验视为重中之重,每个乐高组件及所有乐高产品均严格遵守全球统一的高安全和质量标准。乐高集团每年在140个国家和地区共售出约750亿件乐高组件,LEGO标识和乐高品牌已成为高品质和安全性的保证。也正因如此,当我们发现有试图误导消费者、或有侵犯乐高商标或著作权的行为时,才更应及时维权,以确保消费者可以信赖每一个带有LEGO标识或具有乐高代表性设计的产品来源于乐高集团。需要强调的是,乐高集团一直以来的诉求都是公平竞争,并为消费者提供在知情基础上作出购买决定的可能性。
在若干年的持续努力中,我们也欣喜地获得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激励并促使我们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乐高集团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知识产权不被侵犯。2017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中判定LEGO标识以及乐高中文商标为驰名商标。此次判定对于乐高集团而言非常重要,它体现出乐高商标将在中国获得更好的法律保护,也意味着乐高集团针对玩具类别之外侵犯LEGO商标的行为也能更好地进行维权。
在过去几年中,乐高集团在商标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努力的脚步不会停歇,因为这个商标承载着乐高集团始终恪守的品牌精神 -- “只有做到最好才足够 (Only the best is good enough)”。你可能不会意识到,生产乐高组件所使用的模具精确到了4微米(0.004毫米),这可是不到一根头发的宽度,这种精准度成就了我们所说的接合力;乐高®得宝®系列标志性的大颗粒,是为了防止低龄宝宝吞咽,圆润的手感避免了意外伤害,连包装上也运用了独有的丝网印刷技术保证印刷图案无毒、不易脱落,全方位守护孩子们的安全;乐高集团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也在不断创新,开始生产由取自甘蔗的植物基塑料制成的新型乐高元件,在启迪和培养未来建设者的道路上为全球环境带来积极影响,为孩子们创建环境友好的未来……
最后,我们期待每一位消费者和乐高集团并肩,一起保护这个给我们带给无限欢乐的品牌商标。和广大消费者分享一些简单的判断方法,来确保获得真实的乐高玩乐体验:
好了,LEG GODT! (丹麦语:尽情地玩)